回複:Thanks,法居士...but..

回答: Thanks,法居士...but..1question2004-02-09 06:16:35

雖然你們的“經常居住地”不在一起,但最好要有一個“共同”的“主要經常居住地”為基礎,也即法理上的“住所”。應當以住所為共同地址。
你們這種“分居”不影響你們的I-485調整,平時注意準備一些“共同背景”的“證據”,如銀行的共同帳號、共同生活照,包括朋友們一起聚匯的合照等,不過真夫妻是假不了的。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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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very much! 法居士 -1question- 給 1questio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2/09/2004 postreply 0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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