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還是說,離境每半年內都得回來一次,比如說,四個月回來一次,但是總的在美國居住時間隻有3-4個月? 這樣會不會綠卡被沒收啊?
如果前二年,隻每年在美國住3-4個月,但是後麵都會一直住在美國,會影響將來的公民申請嗎? 當然了,這其間,家人會住在美國,隻是自己回到國內的話.
3.如果使用re-entry permit(白皮書),如果中間有回來回去,re-entry會不會因為回來而失效呢? 它是多次入境有效?還是二年內隻能使用一次入境啊?
準備回家學習種地種菜二年,然後回美國當菜農,這樣我就不用老是管不住嘴巴,往國內跑了,555555555
謝謝大家的幫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