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綠卡移民 可免遣返 (zt)

聯邦法官裁案頒禁製令 依2004年判例 國安部不得違反


【本報華盛頓特派員林寶慶報導】西雅圖聯邦法官11日發出暫時禁製令,禁止國內
安全部遣返正在申請綠卡的非法移民。
西雅圖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裴克曼(Marsha J. Pechman)根據第九巡回法院2004年的
一項判決,裁定國內安全部不得違反該判例而自定遣返政策。
「西北移民權益計畫」表示,2004年的該項判例,允許正在申請綠卡的非法移民免
於被遣返。
裴克曼的暫時禁製令,有效期至11月6日下次開庭時為止。
「西北移民權益計畫」及「美國移民法律基金會」等機構於上月28日代表原告岡薩
雷茲(Aurelio Duran Gonzalez)及在申請綠卡的非法移民,控訴國內安全部,要
求法院命令國內安全部遵守第九巡回法院2004年的判決。
岡薩雷茲及在申請綠卡的非法移民,擔心遭國內安全部遣返,而失去取得永久居留
權的機會。岡薩雷茲來自墨西哥,他的妻子是永久居民。他們並有四個在美國出生
的孩子。
「西北移民權益計畫」法律主任亞當思(Matt Adams)說,法官11日發出的暫時禁
製令,顯示國內安全部也不得違反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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