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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對不起,今天才看到你的9-20's留言。

我第一次EB1B 申請被拒,是因為移民局把一封錯寄的信當成了我們全部的補件材料,以證據不足而拒的。那個時候,我全部的補件還在律師那兒寄都沒寄呢!所以,我的律師又繼續補件到INS 並同時Appeal 。結果,案子最後都轉到華盛頓了,等了8個月還是被拒了。拒的理由有10多頁紙呢!不過,我和我老板兩人研究了許久,最終也不知他們要說什麽,反正就是不行。

因第一次受打擊,第二次就沒有多少心情去準備了。加上我當時懷孕,也沒精力。所以就把以前的推薦信梢做修改,變成NIW送上去了。這次等了7個月,沒有補件就批了。有時候真不知移民局的標準到底是什麽。

祝你第二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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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I got it. -olderpostdoc- 給 olderpostdoc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12/2006 postreply 08: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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