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EB3-140已批,等待排期,想換工作到EB2 with better pay。
radiology 說過最近的memo說,雇主不能revoke approved 140,哪裏能夠找到相關的官方信息麽?如果是的話,那個人認為現在去換更好的工作比485遞上後180天,找類似的工作要好很多。現在就是因為擔心現雇主revoke我的140,所以不敢動。同時,如果雇主revoke了,能給另外的人用麽?還是純粹是損人不利己?
關於485遞交180天後,工作的相似性問題。據說是position和salary都要相似。如果job title相似,如都是system analyst,可是工作使用的skill set有一定的差別有問題麽?
實在不想在想在的地方苟到拿到綠卡後的6個月,多謝各位大蝦了~~
再問小白兔,兩分錢,radiology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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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是可以給別人用的,I-140不行。I-485審理180天後換工作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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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06 postreply
08: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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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小白兔
-lala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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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06 postreply
08:5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