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上來再問小白兔

老公2003年3月在德州中心申請的eb-1b140,12月申請的485,2005年2月140批了,3月第一次打手印,然後485毫無消息,多次查詢,pending on name check。今年老公換了一份工作,我們也搬到芝加哥。昨天收到德州移民局的打手印的信,通知我們到原來的城市打手印。

我們很糊塗,按說我們的485申請應該從德州轉到Nebraska中心了,怎麽德州中心還給我們來fingerprint notice呢?我們可以回原來的城市打手印嗎?另外除了AR-11,我們打電話,寫信通知了TSC。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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