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帶上公證過的醫院病危通知或其他證明, 加485+140收據

本文內容已被 [ lucy251 ] 在 2006-10-05 12:10:3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多謝,Georgechen.
是的,我們帶上所有的材料和證明. 看上去, 移民官有點懷疑的的醫院證明. 我們的證明是中英文在一張醫院的公文信上, 因為當時想省下翻譯和公正的時間,就自己起草了個中英文在一起的草稿Email 給醫院, 讓他們打印出來, 在掃描給我們.不隻是不是這個問題.

能否告訴以下, 你是怎樣翻譯和公正的嗎? 你是哪個州的?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