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小白兔及諸位大俠,這樣的推薦信可以嗎

本人一年半以前拿到PHD,開始POSTDOC,BIOMEDICAL FIELD。現在準備辦NIW。 LAWYER 說六封推薦信足矣。

1. 請問六封推薦信會不會少?除了現在和以前的老板外,我的另外4位推薦人都相對INDEPENDENT (同一FIELD,但不同城市和學校,不認識也沒合作過)

2. 我現在的FIELD比較DIEASES-RELATED,但還沒發過PAPER。隻和老板兩人寫了一個BOOK CHAPTER,書還沒發行。還有一個CONFERENCE ABSTRACT。老板幫我找了一個外校的人寫推薦信。這樣加上老板的有2封信陳訴我現在工作的重要性。請問這樣夠嗎?本想從DEPT CHAIR 那兒要信,但這樣是不是不夠INDEPENDENT呢?還是最好要上?

3. 我還有幾個備用的推薦人,其中一個是ACADEMY MEMBER。但他們都和我在同一城市(不同INSTITUTE, 沒有合作關係) 。本打算在RFE時用他們,因為聯係方便。但現在擔心INS OFFICER 認為他們不夠INDEPENDENT。會不會呢?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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