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有可能是你的問題,記得我們以前的當事人,有的住的building

是有物業管理的,對凡是lease上沒有名字的人,問都不問,就一律退回去。另外有的人搬家後用郵局的forward服務,這種服務也不轉政府機構的信。
移民局有時也會寫錯地址,見過有個案例,被忘掉了寫上Apt. number,結果無法投遞又被退回,如此兩次,才引起職員注意,對方又懶得開信封重新打信,結果是用筆在旁邊寫上Apt.number,才收到。這也才讓當事人看到信封上兩次被退件的記錄。
如果你不確定你的通信地址是否可靠,最好先叫親友或自己發信測試一下,要不然就幹脆去郵局租個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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