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H1今年11月到期,正在辦延期.單位秘書業務不精,我雖然把自己的護照和愛人小孩的一同複印給她,但今天問之,居然沒有把愛人小孩的信息填上.
所以現在隻好自己再單獨填 I-539表.
我的問題是:
我入境時的I-94表有效期是10/30/2006,而愛人小孩次月入境,給的I-94有效期是3/31/2008.
那麽,我現在H1延期批準後,有沒有必要立即給H4辦理延期(H4的I-94有效起理論上還有很長時間)?
謝謝知道的諸位指點(秘書實在是不懂)!
所以現在隻好自己再單獨填 I-539表.
我的問題是:
我入境時的I-94表有效期是10/30/2006,而愛人小孩次月入境,給的I-94有效期是3/31/2008.
那麽,我現在H1延期批準後,有沒有必要立即給H4辦理延期(H4的I-94有效起理論上還有很長時間)?
謝謝知道的諸位指點(秘書實在是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