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過類似貼說可以.但律師說同時申請勞工卡可以,因為LC是屬於雇主的.但如果有兩個140同時申請,而到時如果綠卡下來了隻能為一家公司工作, 這聽起來不合理, 所以律師不建議同時遞交140.我於去年跳槽到現公司,原公司LC已批,EB3,未遞140.新公司LC PERM廣告即將做完前的半個月裁員,我未被裁,但律師說這樣PERM可能沒把握,所以建議再重作廣告半年,這樣半年之內公司如無裁員,就會比較保險.但我想到如果能利用原公司的LC 先遞140是不是更保險一點? 敬請方家指點.我也想另換工作, 但在找到新工作之前隻能盡可能自保了.我也不想增添USCIS的工作,隻是綠卡路上新情況新問題層出不窮,茫茫天涯何處是盡頭.
可以有兩家公司同時為我申請綠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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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隻要到時不同時遞為兩個公司工作的485, -mytwocents- ♂ (55 bytes) () 09/15/2006 postreply 09:08:18
• 再次謝謝MYTWOCENTS -天涯綠卡淪落人- ♂ (56 bytes) () 09/15/2006 postreply 11: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