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短期離境﹐如果超過六個月﹐要申請I-131白皮書﹐在兩年效期內之內回來就有效(不需要每年回來兩次)﹐但是如果大多數時間在境外﹐四年後白皮書將不再批準。之後如果CIS發現總是每次來美國就很快離境﹐即使每年回來兩次﹐還是可以要求吊銷綠卡﹐最後移民法官聽證決定。
這樣應該再清楚不過了吧﹖
在廣州的移民簽証批準後﹐進入美國兩周後拿到十年有效的綠卡﹐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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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清楚了,謝謝小白兔!
-fy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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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2006 postreply
16: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