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麻煩大家,解答一下我的問題.我事先用關鍵詞搜索過相關的貼子,但沒有找到明確的答案.先謝謝大家,實在為了此事,兩個人都吵翻天了.
我們家的CASE現在是485 PENDING,老公要搬到外州工作,老婆仍然住在原地址.我建議LG去填一張AR11,可是我家那個頑固LG說一填這個AR11,移民局的地址也會要求改,而且他說什麽誰誰,類似我們情況的都沒有去改.另外他剛去,住的也是臨時地址,可能不久又要換.問各位有經驗的熱心人,象我們這種情況,我LG是不是一定要去改地址?
實在不好意思,問搬家改地址的事情.
所有跟帖:
• 我的建議 -greatstar- ♂ (106 bytes) () 09/12/2006 postreply 09:03:08
• 非常感謝你的建議. -超級心煩- ♀ (0 bytes) () 09/12/2006 postreply 09:12:49
• 告訴他不改地址的可能的後果 -xiaobaitu- ♀ (177 bytes) () 09/12/2006 postreply 10:07:51
• 謝謝XIAOBAITU的解釋,這下我更有理由說服他了. -超級心煩- ♀ (0 bytes) () 09/12/2006 postreply 11:36:45
• 那再問XIAOBAITU,按樓上建議,1800的電話可以不打嗎? -超級心煩- ♀ (9 bytes) () 09/12/2006 postreply 11: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