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一手策劃的,或至少是你參與介入的,才可能因他們滯留而拒簽你,否則這個拒簽在移民法上是沒有根據的。當然,如果VO不講理,拒的可能也有,但多數VO應該不會如此。
我有個香港朋友在內地經商,以前去過美國兩次都按時回來,帶600萬港幣匯票申請L1跨國公司經理簽證都被拒過,因為那個白人VO有種族歧視傾向,看華人有錢生氣,故意找岔子。後來再簽一次B1,碰上亞裔VO,給了她十年多次往返。我在博克裏寫了這個案子。
如果你隱瞞而被發現,可以肯定任何一位VO都會拒絕簽證,而且在法律上絕對有理有據,想翻案都不可能。
如果VO是比較講道理的話,除非他/她有理由認為,你父母滯留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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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back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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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2006 postreply
21: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