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投資移民條件,還去申請庇護就是愚蠢的決定。因為凡是

申請庇護沒有通過的,一般都會納入移民法庭遞解程序,在此過程中不能申請其它移民利益,即使和公民結婚,都要在移民法官麵前受到嚴格審查,法官認為是真結婚後,才能終止遞解程序,將案子轉回移民局按正常程序處理。其它如職業移民等,都必須回原居住國申請。而且如果被法官判處驅逐出境者,10年不得再入境。所以案子一旦失敗,後果是很嚴重的。
而且,既然你認為自己在中國受迫害,又怎麽能有50-100萬美金而且還能自由匯出呢?這很難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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