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案子,實在著急,她怎麽也注冊不了,寫的如下:
我申請的綠卡EB1A,我們夫妻兩個都是F簽證,都遞交了485。當時找的律師巨爛,材料2005年5月就給他了,一直感到排期最後一天才遞上去,發現錯誤漏洞百出,pertition letter就是亂七八糟地把被人的拷貝過來貼到我的頭上,連her都寫成his,裏麵的東西更加一團糟。
收到RFE,case從vermont center轉到了NSC,現在麵臨的選擇:
1。withdrawl這個case,重新遞一份,把握性應該大點。我們上次是遞往vermont center,這次要遞交應該往哪兒送呢?
2。補材料。 以前遞交的材料那麽爛,移民官還會看以前的CASE來決定通過還是拒絕麽?發現不少獎項,上次遞交的材料都沒提到,也沒有把這些獎項和相光的材料附上去。這次補材料,我需要再添加麽?
3.有沒有可能一邊補材料,一邊重新再遞一份?如果可行,具體怎麽操作485?
XIAOBAITU,就你的經驗,能不能給我分析分析?
_:o
xiaobaitu,請幫看看朋友的case!!!!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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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案子你急什麽? 看不懂。
-ice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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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06 postreply
17: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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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先遞交新的申請,再withdraw舊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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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06 postreply
21: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