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證各位大俠:DHS應該是影響不了CIS的事情,對吧?

有朋友上周開車從加拿大入境美國,是H4+AOS,30天之內返回的。
不知道邊境的警察怎麽回事,態度極差,開始說這種情況不能離開的美國的,一定要AP才能回。因為中間還有些口角發生,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還是是威脅,還說回同相關單位(可能是CIS,因為談到了已經遞的485,說要說明離境)聯係雲雲,後來雖然放行了,但是她還是擔心後怕影響485的申請,有沒有人有相關經曆?

我記得DHS是影響不了CIS的485決定的,而且最終的放行也應該說明沒有問題,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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