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時沒有申請延期,去簽也簽不到,因為DF-156表格上有

問你上次去呆了多久?如果靠欺騙企圖獲得簽證,一旦被發現會永久性拒簽,即使拿到簽證,入境時仍然可以被遣返
逾期一年十年不準入境是law,即使DOS官員查不到上次停留時間,入境地點的海關是可以查得到的

所有跟帖: 

很感謝你的回複。不知道有沒有別的辦法,可以去試試 -panbonian- 給 panbonian 發送悄悄話 (50 bytes) () 09/06/2006 postreply 12:34:4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