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EB申請人,移民官也可以懷疑你們的結婚真實性,如果長期兩地分居的話,當然如果有孩子就沒有這個問題。
你查一下我回的貼就知道,那個人也是EB類的,家在VA,但本人在Boston
所有跟帖:
• 多謝各位回答,他們有孩子,這樣一來他就可以接受這個OFFER了麽? -jtsk007- ♀ (0 bytes) () 09/06/2006 postreply 09:08:32
• 小白兔也有道理,特別是剛結婚,剛來美國的那種. -radiology- ♂ (0 bytes) () 09/06/2006 postreply 09: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