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proposed employment: 是否應該填寫我現在的postdoc 位置, 真的應該填寫永久位置麽? 有位朋友忠告:填NO140就(100%)別想過.
可是, 我如果填寫永久職位, 那移民官一看我的offer不就知道是臨時位置麽? 我的offer明年6 月到期. 我是否需要交offer letter and pay stub.
我的月工資才2800刀, 那麽, week pay 裏填寫700刀, 這麽點工資移民官會批準我的140麽?
怎麽辦? 好困惑, 先謝謝了! 非常感謝Hollyhog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