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小白兔。我曾經問過一個華人律師,他的解釋是遞交485後我老公可以申請H4來回走,這個說法對不對呢?如果我給我老公遞交了485,他是在收到收據後還是在收到收據前可以回國呢?
謝謝小白兔的詳細回答
本帖於 2006-09-11 08:09:25 時間, 由版主 知名度比較高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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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來回走,但H4簽證很不方便,因為如果沒有香港或加拿大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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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2006 postreply
19:5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