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隻是說我個人的意見:如果是親屬移民的公民配偶,很strong的

是指兩個人已經生了孩子的,那任何移民官也沒有辦法說人家是假結婚。對I-140的案子,如果是EB1,至少應該是國際知名,你可以按照EB1的條件自我評判一下,如果真的是重新審核I-140這一步,按照最嚴的條件,如果你認為自己還肯定能通過,那麽,go h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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