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描述的信來改變移民官的看法.
第二部分,新的證據並不是有律師可以解決的
律師隻能給出一些建議.
回複:你的case是不是我分析過? 第一部分可以是雇主的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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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你曾給我指點迷津。再次感謝你的幫助。
-doghot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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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06 postreply
11: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