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合理的時間就可以告,風險多大在於你案子本身,如果案子本身

很強,就沒有什麽風險。
比如,跟美國公民結婚,已經有了孩子的;職業移民中得到國際普遍承認的獎項的;投資移民所有資金已經到位並且創造了足夠工作機會的......這些都是鐵證如山,怎麽找也找不出毛病,當然沒有辦法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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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般來說多長時間算是"合理的時間"呢? -grasssoil- 給 grasssoil 發送悄悄話 grasssoil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4/2006 postreply 18: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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