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雖然也有網友說I-94 是最終的,但既然Visa上標明是5個月,保險起見還是5個月回去吧。但是否能讓她在Visa沒過期前(M entry)再來呢? 真的很想媽媽多在美國過個冬天。上海的冬天太冷了。謝謝!
回複:既然簽證上已經那麽標明,即使延期成功,下次簽證時VO也很可能
所有跟帖:
•
基本上凡VO在簽證上附加條件,說明了對這個人不太信任,所以
-xiaobaitu-
♀
(126 bytes)
()
08/11/2006 postreply
12: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