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庇護批準一年之後,申請人可以提出綠卡申請。在等待庇護綠卡期

仍然可以提出結婚綠卡申請。如果之前沒有提交庇護綠卡申請,可直接申請結婚綠卡。
由於申請人此時具有合法身份,此類申請相對來講比較簡單。首先,向當地移民局提出I-130 的申請,同時也提出I-485的申請。如果已經提交過庇護綠卡申請,也可再提交結婚綠卡申請,在提交結婚綠卡申請時,一般沒有必要主動撤銷庇護綠卡申請。在移民局麵談時,移民官員會問道是否願意撤銷庇護綠卡申請,那時再同意撤銷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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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兩位的幫助! -5969- 給 5969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08/2006 postreply 22: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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