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找律師辦的.上月排期到.我催律師而後他們發了EMAIL去移民局問我的情況.回複說是卡在NC上而且FP已過期要重新打.近二周還沒FP的NOTICE.我又問律師還有什麽辦法.他們叫我自己寫信給CONGRESS MAN.我的問題是:
1.律師是否有責任去PUSH我的CASE,也就是說是否寫信給CONGRESS MAN的費用包括在律師費裏啦? 目前我付的已有$6/7K了.
2.我是應等新的FP完了之後再寫信給CONGRESS MAN還是現在就應該寫?
3.如果九月排期倒退,我現在還能做些什麽以speed up?
我的情況:
EB3 PF 7/01
140: 10/03 approved
485: 10/03 receive notice
FP: 3/04 1st
4/05 2nd
先謝謝各位的回複!
辦綠卡的過程就是在地獄火湖中被燒烤的過程.幾周前看了電影'CLICK',毛塞頓開.人在世間的物欲(錢,綠卡..)都是扯淡,還是盡可能地ENJOY FAMILY LIFE .別讓這些身外之物毀了我的好心情.
請問xiaobaitu和眾大蝦:律師在我的目前的case應/能做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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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說要他們寫信給CONGRESS MAN要收300盜 -987456- ♂ (0 bytes) () 08/08/2006 postreply 09: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