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情人理角度上講,這麽做是不合法的,但是他們這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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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經過你的同意,你是自動放棄了和LG團聚的權利,所以你沒有理由申辯. 唯一的解決方法是快點畢業, 快點找到工作,拿到H1,........以後這種事情,一定要多問自己是不是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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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答有問題!著就是你急於要拿到簽證所 -付出的代價!- 給 付出的代價!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1/2004 postreply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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