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婚姻綠卡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目前F1。6月和公民結婚。現在準備申請綠卡。打算12月回國,我知道這段時間臨時綠卡辦不下來,所以準備申請AP。

我的問題是,在這段時間回國有沒有問題? AP應該可以拿到吧,大概需要多久呢?還有,如果通知麵試,而我在國內,該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而遭到拒絕?
因為和我同樣情況的朋友是等到那到綠卡才會國的。她好象不推薦在這段時期回國。


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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