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優先的“特殊人才”(EB1A)主要適用下列兩類科研人員:一是獲得過一次性國際重大成就、或獎勵、或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例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奧林匹克獎牌或獎杯獲得者等。僅憑這一項國際大獎,這些人才就會受到美國政府的雙臂歡迎,輕而易舉地移民美國。 另一類是沒有得過上述國際大獎,但具備下列三條條件以上者,也屬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才”:(1)因在本領域裏的傑出成就而獲得過國家級或國際認可的獎勵或獎章。(2)有要求達到一定資曆和水平才能加入的全國性或國際承認的專業性學會、協會、團體或組織的會員資格的。(3)因在本領的成就貢獻上過報紙、電台、電視、或其它新聞媒體(被報導過)的。(4)以小組或個人的形式在領域裏為某種活動或某機關或某團體作裁判或鑒定,如雜誌編委或曾經受邀審閱過他人的作品文章的。(5)在本專業或本領域(包括科學,學術,藝術,體育或商業)內作出突出貢獻的。(6)申請人在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有關本專業的文章或出版和計劃出版的書籍。(7)在藝術性展覽或展示展覽過傑出創作或作品或成就的。(8)在享有很高聲譽的組織或團體中擔當或扮演主要或決定性角色的。(9)獲得同領域的高薪或報酬的。(10)在藝術領域裏曾經創造相當高的商業價值,並有官方統計數字的,如發行的磁帶、激光唱盤、或錄影帶。(11)有其它類似的證據證明申請人的傑出能力的。 如果符合上述三項以上條件的,可以直接提出申請移民。不需要有工作或雇主支持。而且不需要排隊等名額。 但是必須有證據證明申請人符合那些條件而且這些證明足以證明申請人已在本專業處於“拔尖”地位。 如果已有證明上述條件的證明材料,應妥善保管,因為這些材料屬於“瞬間材料”,一旦丟失,無法彌補。如果還不符合某些條件,可有目的地創造條件,例如,加入專業協會,多發表份量文章,應邀評審文章等。值得說明的是,美國移民法上的“特殊人才”不一定是有高學位的專家知識分子。那些 身懷絕技的民間藝人,即使沒有上過什麽學,有可能屬於“特殊人才”,如頭發絲上刻詩,藝術剪紙,特異功能等。口說不算,要能拿出律師能送到移民局的真憑實據。
回複:自己根據這個量量你到底有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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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自己根據這個量量你到底有幾項 -extraordinary- ♂ (928 bytes) () 07/28/2006 postreply 15:35:26
• (7) does not apply to science -zxzx- ♂ (0 bytes) () 07/28/2006 postreply 19: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