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板已向IPO提出給我辦O1簽證,但也許未有此類先例,

本文內容已被 [ 熱油鍋上的螞蟻 ] 在 2004-02-03 07:24:16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IPO竟要老板先解聘我,讓我回國後再申請。是他們弄錯了還是本應如此?我向老板解釋可現在申請,等J1到期再回國去。老板要我拿出相應的實例或條文好去說服IPO。請問該如何解釋可在美國申請O1,隻需離境去簽證或在合法身份失效前離開美國?
不管結果如何,都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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