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824的意思就是讓領館得到通知(另外一個用途是補發批準書,這裏

先不討論後一種用途),告訴美國政府你決定改用領館處理。在遞交I-485之後,如果你再遞交I-824,案子也會轉到領館的。我知道有些律師很固執,因為他們可能沒有這麽做過,也不願意再花時間研究有關的法律條文,你要麽按他/她的意見做,要麽就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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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824必須在美國境內遞交,但不意味人必須在美國境內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12/2006 postreply 2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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