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To Wo Jian

回答: 回複:out of status, need help我見2004-01-13 06:18:00

我並沒有看到明文規定在實習期間需要向移民局匯報工作情況的。從sevis的原則上說實習生還是通過原來的學校管理。

這件事情其實主要是因為申請人自己提供了一種不符合學生條件的證據了,特別是in fact後麵說的和老公在一起的那句話,這裏麵有一個intention的差別。如果當事人要申辯,就需要提供一直在努力尋找實習的機會的證據,這樣的話就還有可能翻案。如果確實想要和移民局的決定爭辯的話,Jan88說的是很對的,同移民局打交道沒有用,應該趕快找個律師去上一級法庭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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