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簽證 公民對象的移民捷徑zt

來源: VB 2006-07-10 17:01:1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697 bytes)
世界日報專題 未婚簽證 公民對象的移民捷徑

未婚簽證使公民的結婚對象很快來美,而且讓其未成年及未婚子女可以同時來美。幾年前,移民局又設立新的未婚簽證類別,讓已經結婚的公民配偶及其未成年及未婚子女盡快進入美國。未婚簽證讓有情人終成眷屬,但也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機會。近年來大批華洋人士前往中國大陸找對象,許許多多的未婚來美案例中,婚姻幸福者有之,上當受騙者也不少。

●幾年前,一位紐約白人去北京旅遊,在問路時,這位70多歲的老人與當地一位19歲大學女生相識。老人很喜歡這個年輕的中國女孩,對方也很想來到美國。於是,「兩人一拍即合 」,很快進入談婚論嫁階段。 回美國後,這位美國人聘請紐約執業律師孫鐸為對方代辦來美手續。孫鐸說,美國移民法允許美國公民為其未婚妻或未婚夫申請來美簽證,該簽證被稱為外國未婚夫(妻)簽證(K-1 visa)。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外籍一方可在10個月左右來到美國。

移民法規定,這種簽證是專門給那些準備在美國結婚的人準備的。但是,如果雙方條件差別較大,移民官會懷疑這個婚姻的真實性。孫鐸說,可能是因為這個單身老人「非常非常有錢 」,移民局和廣州領事館批準了他的申請,女孩子很快來到美國。「但是,兩人生活了三年後和平分手。」

辦理「未婚來美」是孫鐸律師主要業務之一。他估計自己從1999年獨立開業以來,辦理的此類申請有「好幾百件 」。他的總結是,申請人中男性占絕大多數,各種年齡和職業的都有,許多做金融和電腦的高收入者近年來流行上網找對象,而對象主要是中國大陸的年輕女性。結果不外以下幾種:大多數人結了婚,一部分人結婚後離婚,還有少數公民最後放棄與外籍未婚妻結婚,有的女性拿到綠卡當天就走人,還有的講明了是假結婚。

紐約一些律師同意,未婚簽證是對美國公民的一大優惠,它不僅使公民的結婚對象很快來美,而且讓其未成年及未婚子女可以同時來美。幾年前,移民局又設立新的未婚簽證類別,讓已經結婚的公民配偶及其未成年及未婚子女盡快進入美國。但是,有一利必有一弊。它使有情人終成眷屬,但同時也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獲得進入美國的機會。因此,他們建議,公民應慎重選擇對象,以免受騙,更不要見錢眼開,以身試法。

移民法律有利公民

未婚來美是一種非移民簽證,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在其網站(www.uscis.gov)上對這種簽證做了詳細說明。移民法規定,如果公民的未婚夫(fiance)或未婚妻(fiancee)不是美國公民,而要計劃在美國結婚,公民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請。

該類申請被稱為外籍未婚夫(妻)申請(Pe-tition for Alien Fiance(e)),申請表格為 I-129F。申請批準後,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可到美國駐當地大使館或領事館獲得未婚簽證(K-1)。但法律規定,在結婚對象進入美國90天內,兩人必須結婚。如果兩人不結婚,或者結婚對象與其他人結婚,這個結婚對象就必須離開美國。同時,這個90天期限不能延長。

結婚後,持未婚來美簽證者可以申請永久居民。如果他們結婚前離開美國,他們必須重新獲得簽證才能進入美國。法律還規定,美國公民和結婚對象必須是可以結婚狀態(be free to mar-ry),即兩人都在未婚狀態。

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在過去兩年內與其結婚對象見過麵。但是,這個要求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豁免。這些特殊情況包括與結婚對象見麵違反傳統習慣或者見麵會給公民帶來極端困難(extreme hardship)。同時,公民也可以申請結婚對象的未婚子女一同來美,但是這些子女必須在21歲以下。其簽證為未婚子女簽證(K-2)。

2001年8月14日,移民局宣布將這一優惠條款擴大到已經結婚的美國公民。其條件是美國公民已經為外籍配偶提出移民申請(I-130)、但是申請尚在等待期間(pending)。不過移民局要求,在未婚夫(妻)申請(I-129F)獲得批準後,外籍配偶才能前往美國駐該國領事館提出簽證申請。同時,外籍人士去領事館申請簽證時,必須攜帶健康檢查表(I-693)。如果申請獲得批準,其配偶的簽證將為K-3簽證,其配偶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以獲得K-4簽證。

紐約華人律師對這類簽證持不同意見。例如,律師胡光偉認為這種未婚夫(妻)簽證很好。它讓公民有一段時間和未婚妻或未婚夫相處,然後考慮結婚對象是否合適。如果覺得不合適,可以不結婚,以免鑄成大錯。

但是,另一位律師黃曉夫卻認為,這個簽證缺乏理性。它規定外籍人士來美後必須在90天內結婚,如果不結婚身分就黑了。他認為這對外籍結婚對象不太公平。有的男性公民利用這個權利指使對方,造成將來的不和。外籍女方為了獲得身分,隻能拚命幹活,生育孩子,失去了尊嚴,也失去了婚姻意義。

華裔申請特點顯著

孫鐸律師說,華人對「未婚來美」的需求相當大。一開始,他在報紙廣告上刊登的「未婚來美」字體較小,客人不多。他後來把字體放大,客人在過去幾年間增加相當快,「現在的申請是過去的四、五倍」。

他對這類申請總結如下:從公民年齡上說,年輕的較多,年齡大的較少。30歲以下的要占一半,30歲和40歲之間的約有40%,其餘的10%為40歲以上的人。他說,有的70多歲的老頭找20來歲的女孩子,「因為年齡差距太大,看起來有點彆扭,故資料要準備得詳細一點。」

絕大多數申請人是男性。申請者中約有一半是離婚人士,離婚的原因也五花八門。華裔公民絕大多數去中國大陸找女朋友,其餘的是到其他國家找對象,例如中美洲某個國家。「但是,這樣的申請不多。」

申請人職業分布相當廣,「總之,什麼職業的都有」。他們有的在餐館工作,有的在衣廠打工,還有的是一些機構的門衛,也有一些是金融界人士和電腦工程師等高收入者。
他們與對方認識的途徑有以下幾種。有的是透過親戚和朋友介紹而相識;有的與未婚妻過去就認識,是老同學或老鄰居。例如,男的一方隨父母移民美國,等到自己入籍成為公民後,再回去找自己的中學同學。隨著網際網路的興起,網上交友成為一種時尚。「網上交友的都是英語較好的高學歷人士。」

還有一些人是經由婚姻介紹機構認識的。孫鐸律師說,如果是經由婚姻仲介(marriage broker)介紹,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申請人要把情況告訴移民局。例如,移民局製訂的填表指南中要求,申請人要按照「2005 年國際婚姻仲介管理法」(International Marriage Broker Regulation Act)的規定提供相關文件。

他說,不同籍貫申請人的批準率不同。福州籍申請人批準率最低,隻有一半能夠獲得批準。而台灣和香港的申請者幾乎沒有被拒絕的,來自大陸其他省市的申請也沒有問題。他估計他代辦案例的平均成功率為80%。

真真假假結果難料

孫鐸律師說,他是根據客人提供的資料進行申請。「如果客人是假的,多給錢我們也不能接受。首先我要覺得可信。」不過,他說:「是真是假很難判斷,移民局和領事館會做出決定。這些人過來以後,其結果也是很難預料。」

他舉例說,一個52歲的美籍華人申請一個23歲的大陸女子來美。「兩個人外表對比太強烈了。」 男的個子矮,皮膚黑,長相又老,而女的個子高,皮膚白,長得漂亮。他們是朋友介紹認識的。交往期間,男的多次飛回大陸見女友。

這位男公民說,他的親友都勸他要慎重考慮,女孩很可能利用他,拿到綠卡後走人。同時,兩人差距較大,移民官很難批準。但是,這位先生堅持要辦。他還專門趕到廣州,陪同女孩去領事館麵試。按照規定,公民不能進入領事館,他就等在外邊,讓女孩拿著他的護照入內。

女孩把他們交往的所有證據都帶進領事館,這些證據有顯示電話號碼的長途電話單、信件、寄去的節日卡片、來往電子郵件、訂婚照片、錄影帶、國外親戚寄去的賀信。同時,女孩還把餐館的訂婚菜單、女孩父母的證明一同帶去。結果,移民官批準了申請。現在,女孩居住在美國。他們婚後「過得還不錯 」。

但這種婚姻失敗例子也很多。例如,一位40多歲經濟基礎較好的紐約華人,去中國大陸找到一個20多歲的未婚姑娘。姑娘以未婚妻身分來美。婚前兩人相處得不錯,婚後新人發生變化,並不是以前想像的那樣。男的要求補簽婚後協定,但被女方拒絕。最後,兩人以離婚收場。「公民後來要求離婚的相當多。」因此,孫鐸律師建議,婚前要充分瞭解,最好是簽署婚前協定。

有的女孩結婚的目的就是拿綠卡。綠卡一到手,人也就走了。例如,一個女孩來到美國後,與男方相處很好。但是,綠卡麵試過關的當天晚上,女方就收拾衣物走人。男方向律師徵求意見,律師給出建議,但是男方 「捨不得下狠手 」。「其實,男方這時還是可以取消她的綠卡的。」

許多福州男青年早年偷渡美國,但身分一直沒有解決。因此,一些仲介機構就安排由公民把其女朋友帶到美國。而有的男公民是真正想結婚,他們替女方辦好申請後,按照機票上的時間和地點去機場接人,但等了很久不見未婚妻出來。「原來,女孩下了飛機早被別人接走了。」因此,未婚來美的福州人簽證最難。

有的是雙方講好的假結婚。男公民把女孩帶到美國,辦好綠卡,一次收酬金多少錢。但是,有的男公民食言,拿了錢人就消失了。女孩人來了,但是身分沒有辦到底。結果,這些女孩隻好非法居留,身分變黑。

經濟因素也很重要

律師何映輝辦未婚來美的經驗是,除了其他的條件要滿足以外,有無經濟上的聯繫非常重要。由於美國和中國在經濟上存在差距,因此,從美國寄錢去中國給未婚對象很有必要。她認為,如果要把未婚妻辦到美國,美國公民的經濟狀況要強,申請人的報稅情況要好。申請人要提交經濟擔保書(I-134)。美國公民的收入「不能低於貧困線,同時還要注意貧困線每年要往上提。」

她曾經辦成一個案例。一名華裔年薪10萬元,早年隨父母移民美國。但是,父母希望他找一個大陸女孩,於是趁他去香港開會之際,安排他與一個江蘇女孩在香港見麵。兩人認識後,男方經常給女方寄錢。

她說,寄錢也要注意方法。一次不要寄太多,五百元足夠。但是,寄錢的次數要多,這樣可以表明他們的聯繫很密切。這個經濟上的聯繫非常有用,未婚妻申請很快批下,女孩隨後來到美國。

她辦成的另一個客人是一位美國白人,當事人在上海工作期間經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個大陸女孩。他回到美國後,經常在經濟上支持女方。何映輝說,像他這樣的教育條件和經濟實力,申請未婚妻簽證一點問題都沒有。她認為,經濟條件好和教育程度高的申請批得就比較快。

雙方匹配比較重要

胡光偉說,他開業12年,辦成的未婚來美申請有「幾百人 」,成功率相當高,「因為看到雙方差不多的案子才接,差太大的我就不接了 」。

他代辦的未婚來美,有幾個特點。一是男公民多,都去中國大陸找太太。二是男女年齡相差10歲左右。三是離婚的公民占一半。四是美國華人多在餐館、雜貨鋪、衣廠等地方工作。這些人多在十五、六歲時隨父母移民美國,然後再回去找對象。但其客人中沒有ABC(美國出生中國人)。

他認為申請成功率與雙方條件相匹配有關。如果是一對一,即單身找單身,成功率幾近 90%。如果是一對二或一對三,即公民單身而對方帶一個或兩個孩子,成功率隻有80%。
有的雙方條件看起來很不合理。例如,一個 23 歲美國女公民,本身是大學畢業生,要與中國大陸一個26歲、離婚後帶個孩子的男性結婚。有的年輕男公民大學畢業,去中國大陸找個農村姑娘。「這樣的婚姻看起來不像。如果我是他們的父親,我就不會同意這門婚事。」

他估計藉未婚來美方式來到美國者,來美後結婚率為 99%,結婚後離婚的不多。他認為回國找女朋友的原因很簡單,找的女朋友要漂亮一點和年輕一點。過去,美國公民去廣東、福建和浙江找女朋友的人較多,現在去其他省市的也有了,如去湖南、貴州、廣西和江西等。另外,去北京和上海找對象的也開始出現。

上當受騙並不少見

有的公民回國找對象,結果上當受騙。胡光偉印象最深的是這裡的一位中學教師,這位中學老師過去是中國大陸的大學教師,移民後把女同事申請來美,而這位女同事來美後卻離他而去,令他傷心不已。

大約七八年前,一位男中學教師請他幫助申請國內女朋友來美結婚。胡光偉覺得這位教師在美國也能找到對象,於是,他就問 「為什麼回去找 」,這位男教師答 「覺得她人好 」。胡光偉還是問他 「人可靠不可靠 」,這位男教師信心十足地說 「沒有問題 」。

這位女教師過去是這位男教師的學生,畢業後留校做了教師,成為他的同事。男教師移民美國後,就設法把女教師接到美國來。女教師來到美國後,也和他結婚了,但堅持不同居。

後來,女教師控告這位男教師虐待。結果,女教師成為受虐待婦女(battered woman),最後打贏官司,自己轉了身分。男教師告訴胡光偉,說他們「一夜夫妻都沒有做過 」,並表示「當時要聽你的話就好了 」。

另一個案例是一位美國退休白人教授。這位教授在中國大陸認識一位20多歲的姑娘。兩人相差40多歲。三年前,白人教授把女孩辦到美國,兩人結婚後同居了一段時間。後來有一天,老教授發現一家美國花店給女孩送花,而送花人在中國大陸。原來,這個女孩在中國大陸早有男朋友,把老教授當作進入美國的跳板。

未婚綠卡 常被利用

黃曉夫律師辦理過許多由未婚來美導致的離婚案。他發現,未婚來美成了一些中國女性移民美國的捷徑。她們先與美國公民結婚,然後再設計讓公民動手,最後再以受虐待為由申請綠卡。

他說,近年來,中國女孩子在美國特別吃香。由於中國女孩子勤勞,比較傳統,故很受美國男人的喜愛。因此,許多白人上網找中國女孩子,然後去中國相親。

有的中國女孩子以未婚妻身分來美後,先依法結婚。等到先生把綠卡申請表遞交後,她們就開始行動了。她們先是責備先生,如抱怨先生掙的錢少,住的房子小,提出要學英文,還要上學。其目的是使對方生氣,讓對方動手。但是,男方 「一動手就完了 」,因為她們想成為被虐待的婦女,需要證據。男方一動手,她們馬上報警,取得保護令,然後搬出去。這樣,她們就具備自己申請綠卡的條件。

曾經有一個華裔公民請他做婚前協議,他當時建議大陸來的未婚妻也請個律師,但是,女方堅持不請律師,聲稱與對方是真心相愛。黃曉夫覺得這個女孩難纏,就勸男方不要結婚,但他們還是結婚了,等到轉換身分的申請遞交後,麻煩開始了。

她先是和先生吵嘴,後來又報警,向警察撒謊,說先生打她。實際上,先生根本不在家。女孩取得保護令,法院傳票令先生不準回家,女孩然後以受虐待婦女身分申請綠卡。其招數和他辦過的其他案子非常相似。他看出女方的下一步棋後,就告訴客戶,但有的客戶還聽不明白。

他後來發現,一些中國女孩對受虐綠卡的移民途徑相當熟悉。「她們做的每一步都像是事先設計好的,都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他猜測一定有人先走通此路,然後把這個成功經驗告訴親戚朋友。這些人學到這個竅門後,就上網找人,然後按照所學一步步實施。他估計,這些中國女孩在國內可能就熟悉這些法律了。

資料充分容易過關

孫鐸律師說,申請未婚夫(妻)來美有兩關,第一關是美國移民局,隻要資料齊全,移民局容易批準。第二關是廣州的美國領事館,領事館移民官審查申請的真實性,因此,廣州領事館的簽證比較重要。

簽證能否成功,在於移民官對兩人關係真假的判斷。他說,電話單作用很大。他建議申請人使用長途電話公司服務,這樣,每個月的電話帳單上都有對方電話號碼。有的華人為了省錢,經常用電話卡,但是,電話卡無法證明兩人之間有過通話。

打電話的時間一定要長。有的人每次隻打一兩分鐘。因此,移民官可能會問:「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說什麼?」同時,打電話的頻率要高。有的人長期不打電話,結果讓移民官生疑。郵寄卡片也不可少,幾個重要的節日更是不可忽略。例如,當女朋友過聖誕節、情人節和生日時,一定要寄上卡片。

公民要經常回去見麵,而且時間要停留得長一些。例如,有的人第一次回國僅住兩三天,這就讓移民官產生懷疑。兩人在一起時,要多照相片,最好是生活照片。把兩個人都照在照片內,不要一個人隻給另一個人照。

提出申請時,申請人要附上一份說明(statement),把自己與對方認識的經過和交往過程描述出來。移民官常常就說明內容詢問對方。有的美國公民文化水平不高,其說明都是經過律師潤色的。因此,申請人要把說明細節告訴對方,以免產生誤會。例如,如果一起去了幾個城市,一方強調一個城市,對方卻講另外一個地方。「實際上,他們都去了,但是,由於說的不一致,移民官認為是說謊。」

美國公民要把自己的家庭成員及其生日告訴對方,讓對方瞭解。這樣,如果移民官問起,也能夠回答。「資料永遠不要嫌多,有多少就帶多少。」他說,一定要保存好未婚夫(妻)申請批準書,因為下一步申請綠卡時就要附上。如果不慎丟失,隻好再向移民局申請。

隔洋對象幸福難料

孫鐸律師說,去中國找女朋友的原因很多,但是其主要原因是大陸選擇較多,一般人都可以找到年輕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他們能否獲得幸福則不是那麼容易。

到中國找對象選擇多,高學歷高薪資的專業人士不用說了,一些收入較低的華人也能夠挑挑揀揀。有的美國華人遭遇過不幸婚姻,也想到大陸尋找第二春,找個年輕漂亮太太過日子。另外,一些白人也熱中找個華人太太。這些人主要是受到朋友影響。例如,朋友娶個中國太太,生活過得很幸福,因此,他們也想到中國找個華人妻子。

有的美國人的確是真心去找對象,但是中國女孩則不一定是因為愛情而與對方交往。她們因為想到美國來,所以對這些美國人甜言蜜語,招待得稱心如意。等到拿到綠卡後,她們就離家出走。有的事先打個招呼,但有的不辭而別。

孫鐸律師說,那位在大陸旅遊結識年輕中國女學生的白人老頭的婚姻給他印象最深。按照一般的習慣,如果和有錢的男人離婚,女方至少可以賺個生活費。但是,這個女學生離婚時「幾乎沒有拿到什麼錢,因為他們在婚前簽署了婚前協議 」。

不過,這個女孩最後也找到自己的真愛。後來,她在飛機上結識另一位美國白人,這個美國人和女孩年齡相當,而且還是未婚。結果,兩人結為連理,還生下孩子。令人驚奇的是,這對夫婦與那位老頭成了好朋友。

本報記者/韓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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