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是去年10月份拿到的簽證,有效期是一年。在美國停留5個月後離境。我剛剛才發現自己懷孕了,預產期在明年代月,想讓父母過來照顧,可是又不想他們來得太早。
打算讓他們9月份再去簽一次,等明年1月份再來,一方麵如果真的被拒了,就10月早點來好了。可是9月他們的簽證尚未過期,使館會不會以此為由拒掉呀?
很著急,請過來人,高人指點。不勝感激!
請教高人,父母探親簽證尚未過期,可以再續簽嗎?
所有跟帖:
• 通常是要簽證過期才能去續簽證,個別情況要寫信解釋,比如有 -xiaobaitu- ♀ (270 bytes) () 07/02/2006 postreply 16:56:44
• Thanks a lot for your reply. Have a nice day! -altimaa- ♂ (0 bytes) () 07/03/2006 postreply 09: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