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交涉也不見得有用,在墨西哥簽證是沒有問題,即使拒絕也可以

回來,但新加坡和中國就不同了。如果老板聯絡Congress,讓其出麵找國務院領事司,應該會比較有作用,因為DOS是領館的上級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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