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 我的情況,求教,萬分感謝

3/24 I-140 approved, 4/3 received notice
3/31 file F1-F2 申請。4/5 移民局受到,有case#, 沒有receiptnotice. 至今未批。
5/9 file H-1B 申請 based on F-2 pending legal status
5/15 OPT 到期。
7/14 OPT 過後60天graceperiod結束。
谘詢律師,不同的態度。有的說F-2的申請沒問題, 有的說要cancelF-2的申請。那麽我到底應該怎麽辦呢?如果真的cancelF-2的申請,我的H-1還有可能批準嗎?我是從B轉的F, 3年拿的本科學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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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xiaobaitu, 我的情況,求教,萬分感謝 -USCRNA- 給 USCRNA 發送悄悄話 (418 bytes) () 06/27/2006 postreply 12:36:39

我想你是從支票背麵得到case number的,如果你已經遞交I-485,我相信 -xiaobaitu- 給 xiaobaitu 發送悄悄話 xiaobaitu 的博客首頁 (159 bytes) () 06/27/2006 postreply 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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