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快結婚,之後以情況有重大改變為理由,申請重開(reopen)原來的案子。
隻要是被逮捕,一定都要打指紋,這一關是逃不過去的,隻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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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打指紋了,我上次給遣返的時候也打了,警察會對嗎.
-心煩煩意亂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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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2006 postreply
17: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