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倆現在都可以給對方遞485。 我的這份呢,有點怕什麽時候排期又倒退。而他的那份呢,LC是另一個region的,他的律師比較保守,堅持說遞485的話,我們必須relocate到那個region去。我們現在就是在那個region找了個朋友的地址,算我們的。
我現在就挺想我們倆都遞485,都加配偶,看哪個綠卡先下來。不知道現實麽?會不會反而又什麽不好的影響,比如USCIS有聯網,發現我們有多個485,懷疑fraud什麽的。問律師,他的律師說兩個485不行,我律師說可以。
我們等綠卡等了這麽多年,深知什麽事情都可能發生。所以總覺得多遞一份的話就保險點,都被在莫名其妙的步驟上卡住的可能性就小點。而且兩個人都費了這麽大的勁,哪個也舍不得放棄。 想問問大家是否見過類似情況的。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