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我為什麽對她有意見的原因.
以前她不知道美國法律就是不準共產黨員移民, 所以胡亂分析也就罷了. 後來, 人家給出了法律原文, 給出了波蘭共產黨員的例子(共產黨員身份讓他到美國二十多年後還在上訴). 怎麽還在用專家的口吻還要求人家承認共產黨員身份呀?
上訴? 你說的輕巧. 一但485申請被拒絕, 這裏的人馬上就麵臨嚴重的身份問題, 能不能合法居留都是問題, 上個鳥訴呀.
如果說該不該承認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雖然我認為一個有良好品德的共產黨員不應該在申請的時候隱瞞經曆, 即使可能影響申請), 下麵這段話完全是non sense. 真想不通除了律師和政客, 誰還會說這種話.
"法律上有明文規定的事,你擔心什麽呢?怕移民局不依法辦事?那不是還有移民法官嗎?之後還有移民上訴委員會和聯邦法官,不可能他們都不公平,不尊重法律吧."
暈倒!法律就是規定共產黨員不能移民, 你怎麽能保證上訴肯定成功呀? 你去哪裏公證你的退黨呀? 除了律師, 我看不出誰能從中得益.
還有,你知道不知道很多2001年就RIR申請勞工卡的人到現在還在等待45天信件, 而很多去年才開始申請PERM的人現在485已經交上去185天了?你在律師事務所是不是也這樣告訴大家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 出事了要相信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