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130表第19、20項請教,急

背景情況:夫妻倆現都在美國,老公(綠卡)為老婆(H1-B)申請親屬綠卡。
#19:Your relative's address abroad。
因為老婆已經在美國了,我可否填寫n/a.
#20:是要求用母語寫親屬的名字和外國地址
名字--- 沒有問題
地址----同#19一樣,我可以填寫“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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