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兔,我先生是H-4身份,今年4月回國,4月8日使用A/P回的美國。我們正準備給他更新EAD的時候,律師說他不再有H-4的身份了。我記得你有講使用A/P回國在主要申請人身份不間斷的情況下是不影響其他申請人的身份的。您能否再講解一下,如果能夠提供具體的有關法律或者備忘錄具,那是最好了。我公司的律師很固執。
我們的情況:485 filed 8/15 (EB2, PD 7/5/5). 485 PENDING 超過180天後,也就是06年4月19 日,我到了現在的雇主工作。我現在的雇主為我提供H-1申請以及485的PORTING.
請教小白兔
所有跟帖:
• 你的律師可能是根據I-94卡上的身份,認為身份已經變成了parolee,這 -xiaobaitu- ♀ (203 bytes) () 06/15/2006 postreply 22:16:09
• 我公司的律師說同樣情況下我老婆還是屬於H4 -boby123- ♂ (26 bytes) () 06/16/2006 postreply 06: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