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說:


從06年7月1日起,所有“新交”的employment-based I-485表格都要交到NSC,不管申請人的住址在哪,不管485表與140同時遞交或是單獨遞交,也不管485表是基於一個已經批準了的還是尚未批準的I140。

總而言之,就是:從06年7月1日起,所有“新交”的employment-based I-485表格都要交到N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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