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一定要在申請是遞交,但是如果移民官發出RFE,你就一定要交

哪位律師也不能保證審理的officer不會要,加急處理隻是規定CIS必須在15天之內或者批準,或者發出RFE,而不補RFE結果一定會拒絕。所以我下麵的帖子說是有賭的成分。
最好就是轉H4,等找到新工作,H4很可能還沒有批準(不是快件,要2-3個月才審理到),那時cancel掉正在pending的H4申請就好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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