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律師給你寫的總結型的信,概述你的整個材料,我們請律師就為這個,這不同於I-140(PETITION form),律師的好壞也就看這部分的水平了,看他會不會吹!
一個case,工作人員可能用5分鍾看你的材料,看的是材料list,
工作人員可能用20分鍾看你的材料,看的是材料cover letter,
和推薦信.
工作人員可能用很多時間看你的材料,那他是從list或cover letter出發,去找和閱讀具體的證據.
所以材料的組織也很重要
回複:推薦信不一定都換,個別平淡的可以換.COVER L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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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複:回複:推薦信不一定都換,個別平淡的可以換.COVER LETTER -niqi- ♂ (166 bytes) () 06/09/2006 postreply 18:5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