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id資格未變 認證從嚴

來源: bmgc 2006-06-07 07:58:4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58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bmgc ] 在 2006-06-30 17:06:44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Medicaid資格未變 認證從嚴
聯邦下月施行 細則仍未公布 五年以上合法居民不受影響 已享用者須定期提身分證明



【本報記者邰彥紐約報導】聯邦衛生官員6日指出,全美低收入者申請聯邦補助的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的資格要求,沒有任何改變;但從7月1日起,認證從嚴,新申請的人必須提出身分證明文件。已經享有醫療補助計畫的低收入者,在重新認定時,也會被要求出示身分證明。
現有申請醫療補助計畫的規定是,凡符合美國低收入貧戶標準的公民都可提出申請,如非公民,但如已符合社會安全法的要求,如年紀大、殘障、失明等也都可提出申請。另外持有綠卡、同時在美已居住五年以上的合法居民,如符合低收入要求,也可申請參加。這些申請資格自7月1日後,都沒有改變。

根據7月1日生效的「聯邦減低赤字法」,其中明文要求加強查驗申請「醫療補助」者的合法身分。距施行日期不到一個月,但如何從嚴認定身分合法,聯邦主管機關仍沒有公布施行細則。加上英文媒體報導不詳盡,引起外界混淆不清。

負責草擬施行細則的是聯邦衛生與人力資源服務部下屬的「醫療照顧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enters for Medicare and Medicaid Ser-vices)。該中心發言人康恩(Mary Kahn)6日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具體施行細則尚未公布,但可確定的是,從7月1日起的新規,不會改變現有的醫療補助申請資格,現在可以享受醫療補助的人,未來也同樣可以享受此福利。他表示,所改的隻是將來更嚴格地檢查申請者的身分證明,以便篩檢出不符合資格的人。這也表示目前有資格享受醫療補助的合法持有綠卡的低收入者將不會受影響。

這次執行新規定,主要目標是防止低收入的非法移民享用醫療補助。「醫療照顧與醫療補助服務中心」主任麥克雷蘭(Mark McClel-lan)表示,執行醫療補助計畫就是要讓有資格的人享受福利,而不讓納稅人增加不必要負擔,這次從嚴查驗身分就是要達到這一目的。

目前各州執行的醫療補助政策,在經費上是聯邦與地方政府的合作項目,各州以聯邦相關規定作基本依據,但各州實行時核準鬆緊程度各有不同。

由於醫療補助是給低收入者提供的醫療補助,因此這種福利也定期核實受益人的經濟狀況和收入,一旦其收入脫離規定的貧窮線,就不再有資格享用醫療補助。康恩表示,許多州每年對醫療補助受益人的福利資格進行一次認證,但有些州可能每三個月就重新認定一次。

各州賴以為資格認定基礎的聯邦法規,是在1996年修正通過、1997年開始執行的聯邦福利法。受益人必須是低收入、或殘障者,他們需要是美國公民、或者是符合資格的非公民。有資格外籍人士包括1996年8月22日之前入境,並在美居住五年以上,符合低收入條件的綠卡持有人、難民。

在各州,上述規定是基本條件,但地方政府可根據自己的財力和當地情況酌情增減福利。例如在紐約州,最高法院2001年在Aliessa控告Novello案件中,裁決12名原告勝訴,即紐約州必須給1996年8月22日以後入境的低收入合法移民也同樣提供醫療補助。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