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了,還沒有收到移民局的確認回信,而且,申請費用也沒有從銀行帳戶中扣除。這樣正常嗎?
因為我(公民)當時為哥哥辦申請的時候,申請表格寄出還不到一個星期,就收到移民局的確認回信了。
媽媽為哥哥申請的資料包括以下:
媽媽的GC複印本,哥哥的出生公證複印本,申請表格(I-134),和$190支票。
先謝啦!
持綠卡的媽媽幫在國內的哥哥辦移民,表格都寄出差不多一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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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吧!哥哥雖然OVER 21,但他未婚,按道理,媽媽是可以申請他的啊
-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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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06 postreply
18: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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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your step father can do it, not your mom!
-rad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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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06 postreply
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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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民是可以申請未婚成年子女,可是拜托,你們把表格填錯了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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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06 postreply
2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