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AP批準後可以短時間離開美國.
有個辦法,就是等你3-5拿到GC,加5年申請公民,再給LP辦親屬移民,如果你LP不怕15年後才拿GC
回複:不可以,GC申請者離開M國,都會按自動放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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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拿到綠卡,之後用I-824幫她申請海外移民簽證,2年左右可以辦成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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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2006 postreply
18: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