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於03年9月向VERMENT CENTER呈交了AP/EAD/140/485申請, 由於一直沒有收到RECEIPT, 律師經過查詢CANCELED CHECK, 給了我們所謂的RECEIPT NUMBER。 但至今我們從來沒有收到來自INS的正式的RECEIPT LETTER。
在今年聖誕不久, 我們收到了EAD。 但是發現EAD上麵的RECEIPT NUMBER和律師給我們的NUMBER完全不同, 這下我們可是真糊塗了, 當即發信給律師, 也許由於過節吧, 至今沒有收到律師的回信。
我的問題如下:
1。 根據律師給的RECEIPT NUMBER查詢出來的AP PROCESSING TIME 是30-60 天, 很顯然, 這時間段早已過期。 這種情形下, 我可否到LOCAL INS OFFICE去直接申請AP? 如果去的話, 是不是一定要攜帶INS發的RECEPIT NUMBER信件。
2。 在此版看見了不少為去LOCAL INS OFFICE申請AP的案例, 可是我們問律師可否這麽做時, 他們總是說不可以。 請問此方法到底是合法的嗎?如果我們做了, 是不是一定要律師批準?
3。 目前的HI-B即將在4月份到期, 需要重新RENEW 2年, 如果我們現在RENEW了, 事後又用了AP入境, 請問已經RENEW的H1-B還有效麽?
4。 為了避免用AP入境後的在身份上的麻煩, 我們想在國內先依舊去申請H1-B VISA, 如果簽到了, 那就最好了。 但是如果被拒絕, 我們還可以用AP入境麽?
不好意思, 我的問題太多了, 實在是想盡快回家一次, 在這裏請教了, 多謝!!!
請教DAN712及各位, 關於AP/EAD/I485
所有跟帖:
• 我來試試回答. -下雪天- ♀ (503 bytes) () 01/03/2004 postreply 01:02:00
• Thank you, 下雪天 :) -LEILEI.- ♀ (0 bytes) () 01/03/2004 postreply 10:07:00
• 用了AP, H1還是能保持的 -我見- ♀ (0 bytes) () 01/03/2004 postreply 18:15:00
• 回複:用了AP, H1還是能保持的 -pengyou33- ♀ (76 bytes) () 01/04/2004 postreply 05: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