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新的勞工證(PERM)
上篇我們講了NIW(國家利益豁免)。想得到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人就要證明,對於這個申請人來說,美國的國家利益會因為這個人被迫通過PERM申請綠卡而受到損失。
那麽PERM是什麽呢?PERM這個字,是美國政府編出來的縮寫: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簡而言之,PERM就是網絡申請勞工證。
PERM的法律基礎很簡單:所有職位,勞工部都有最低標準;在勞工部批準勞工證以前,雇主要證明找不到符合最低標準的人。換句話說,隻要有符合最低標準的人想為雇主工作,雇主就要去雇這個人,而不能雇這個外國人。當然,如果雇主,或者這個外國人可以證明申請PERM有害美國利益,那雇主就可以不必經過PERM申請過程。(詳細情況見上期,或去YiminExperts.com查閱。)
這一點搞明白了,其餘PERM的事情就不難搞清楚了。從純法律角度講,PERM比NIW要容易,因為PERM是照章行事,而不是像NIW,靠的是先例。
雇主要想向移民局證明他找不到符合最低標準的人,那他就要公開招聘,也就是我們常聽說的登廣告。通常的實際情況是:在申請PERM時,雇主雇員關係已經存在;雇員求雇主幫他辦身份;所以,雇員經常要付一千來塊的廣告費,和兩千多塊的律師費。有意思的是,有些挺大的公司,幫人辦H-1B說一不二,要辦PERM,就畏畏縮縮。
勞工證是勞工部發的。去年三月,勞工部開始使用PERM,使得這步突然縮短,移民局也猜不出PERM的後果,所以去年十月,中國和印度人的I-485排期一下子被挪到2000年,一時搞得滿城風雨。
從2005年3月28日開始實行PERM到2006年3月17日為止,勞工部收到80,272個申請,其中36,687件獲批準,23,205被否決,其他在審核(audit)、等候處理等。換句話說,超過半數的PERM申請遇到了問題。勞工部自己都承認,有一些案件因為小錯被否決。
當移民局發現PERM過程並不像以前想象的那麽順得可怕,I-485的排期也就相應跟上來了,上個月,EB2的I-485排期在2003年1月;這個月,排期也就進到2004年1月。(EB2指職業移民第二優先。)
有意思的是,對於沒有問題的PERM,勞工部最近有越批越快的跡象,如果電腦挑不出毛病,兩天內獲批準的案件已屢見不鮮。但是,進入審核的案件,另當別論。也就是說,案件的質量,極其重要。
作者鄭樸捷畢業於北京清華大學;曾在ARCO丶Fujifilm丶美國國防部等任項目經理及部門主任;現任加州中文法庭翻譯協會會長丶海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法律專欄作家;著有《謊言解剖學》等英文書籍;精通商業法,移民法、民事及家庭法。聯係方式:http://www.YiminExperts.com;626-288-0028;223 East Garvey Avenue, Suite 238, Monterey Park, CA 91755